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是1993年12月国家体委颁布《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》后于1994年6月正式开始实施的。2001年10月8日,《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》正式颁布,将社会体育指导员分为社会体育指导师、高级社会体育指导员、中级社会体育指导员、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四个技术等级(级别按初级,中级、高级、指导师依次递进,指导师为最高级别)。作为体育系统第一个由国家颁布的职业标准,它的出台标志着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开始走向规范 化、制度化和职业化,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认证制度提供了政策依据。 |
第一章 社会体育的基本形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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