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编:绪论。该编通过对民法语源的分析和对民法典的历史溯源,揭示出民法的起源、法典化的表现形式及其特征;通过对权利神圣、契约自由、人格平等、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的阐释,揭示出民法的理念和行为准则的理论依据;通过对民事法律关系及其类别的阐释,揭示出民事法律活动的基本元素和判断方法。 第二编:权利主体。该编主要按照《民法总则》中有关民事主体的规定,展开对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团体的讨论。 第三编:法律行为。该编将法律行为的一般原理、法律行为的效力瑕疵和代理作为讨论的内容,揭示出民事主体取得权利、行使权利、权利变动等活动的基本形式及其法理问题。 第四编:权利。该编主要阐释有关权利的一般原理、对权利的救济制度,并对权利的时间属性即有关权利的时效制度进行了详细阐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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