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书敏锐捕捉到国际环境法的一系列前沿、热点、核心问题,做了富有见地的探究与论说。本书分为上下两编,上编为“国际环境法的新问题与新发展”, 下编为“环境保护与WTO法”。 上编阐释了人类共同财产、人类共同继承遗产、共同关切事项、对世义务,乃至人类命运共同体、可持续发展、绿色经济等概念;诺贝尔奖获得者奥斯特罗姆的公共环境资源的可持续性管理,安东尼?吉登斯的气候变化政治的“保证型国家”VS“赋权型国家”,民用核能风险与国际法规制下的“整体风险”VS“量化风险”等理论;削减以PM2.5为代表的短期影响气候变化物质等问题;国际环境损害责任的私法化趋势;国际法院对乌拉圭纸浆厂案的裁决等案例;本书对上述概念与理论进行了探讨与研究,揭示其背景与内涵,分析其与传统的渊源与流变,阐释其如何触动和促进了国际环境法乃至国际法的发展,以及对转型的呼唤。 下编论述环境保护与WTO、REACH等国际贸易法的互动,包括低碳经济、生物燃料、渔业补贴、生物技术、技术标准、公共健康六个问题。在一定意义上,也可以视为前两部书《WTO与环境保护》《WTO与公共健康》的续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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